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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512 投稿:zHM 来源:新蔡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9-22

《新蔡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中央关注“三农”、关注民生的实际举措,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地坚持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为了人民,改革成果与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行规20234号)、《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民政局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建村镇20237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有条件的乡镇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纳入当年改造任务的要在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补助资金拨付和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四、补助对象及认定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住房鉴定(评定):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开展房屋鉴定的工作程序。

五、重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动态监测管理。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四)加强档案信息管理。

(五)严格落实建新拆旧。

《新蔡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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