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5987617Y21349-2025-02951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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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5987617Y21349-2025-02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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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蔡县财政局、新蔡县民政局、新蔡县乡村振兴局、南湖街道办事处:
现将《新蔡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蔡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8日
新蔡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民政局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有条件的乡镇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纳入当年改造任务的要在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补助资金拨付和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三、补助对象及认定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住房鉴定(评定)
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开展房屋鉴定的工作程序。农村危房改造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对无房户或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D级的农户列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由农户本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等措施认定。
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是指经技术鉴定(评定)为C级(局部危房)、D级(整栋危房)的农房。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应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确定的项目进行,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组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逐户开展鉴定(评定)。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集中鉴定。
四、建房面积和补助标准
(一)建房面积
农村危房改造既要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提高建房面积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避免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的房屋面积,原则上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按照新蔡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新政纪[2014]54号)规定,农村危房改造中新建房的面积可适当放宽到120平方米。
(二)补助标准
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当年中央补助资金规模、改造需求、农户经济条件、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细化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根据实际工程量补助,原则上不高于1.8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按照6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1人补助面积20平方米、2 人补助面积36平方米、3人补助面积54平方米、4人补助面积60平方米、4人以上户补助面积人均13平方米,原则上不高于5万元。
在保障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不得单独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或品质提升。上级补助资金可用于门窗等基础节能改造,户均补助标准原则上不高于5000元。上级补助资金有结余的,应增加改造任务数量,或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五、实施管理
(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居委会)帮助其提出改造申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保障对象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审批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或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补助对象应是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唯一住房的农户。
(二)合理选择改造方式
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资金筹措、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应实施维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应拆除重建,无房户可新建。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供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六、重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动态监测管理
1.加强日常监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完善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监测。村级组织要做好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定期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走访摸排,发现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排查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汇总后,报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2.加强信息共享。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与乡村振兴局、民政等局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每季度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一次新增重点对象人员名单,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照名单逐户进行安全鉴定(评定),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严格技术标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河南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指南》进行实施,确保改造后农房满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禁止在危房改造中使用彩钢瓦、泡沫夹心板等作为屋面。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2.严格过程监管。农村危房改造应由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质量安全标准,组织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抓好整改。
3.严格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豫建村镇〔2018〕15号)和《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蔡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政〔2021〕75号)等文件的要求和县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组织施工方、技术单位、农业机构、自然资源机构、房屋建设管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开展竣工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改造对象入住,竣工验收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下达,县财政部局要按照“一卡通”管理要求,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进行足额支付,首次拨付比例应不低于40%,支持其提前备工备料,加快项目施工建设;集中统建项目可在工程实施前拨付40%给施工方,实施过程中按项目完成进度拨付资金,竣工验收后再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县财政局要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要求,做好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补助资金等问题发生。
(四)加强档案信息管理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纸质档案资料清单见附件1。在完善和规范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同时,及时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信息。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定期开展自查核查,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严格落实建新拆旧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实施改造过程中要做好农户过渡安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建新拆旧有关要求,在竣工验收通过后30日内拆除旧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开展建新拆旧工作检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开展建新拆旧工作抽查,坚决杜绝建新未拆旧。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县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应急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二)拓宽资金渠道。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保障,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房屋保险政策,减轻自然灾害等原因对农户住房和生活的影响。加大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农户提供贷款支持,乡镇政府可视情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
(三)加强管理服务。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要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信息化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要进一步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五)加强监督和激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落实改造对象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六)加强信息报送。自2023年9月起,每月28日前上报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经验,围绕保障对象确认、资金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维修管护、政策宣传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做法,适时报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 县(区) 年 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目录
2.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3.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安全性鉴定表
4.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5.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
附件1
编号:____________ |
_____县(区)年农村危房改造 纸质档案目录 |
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村(居)委会____________村民小组姓名____________ |
资料名称 |
1、农户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
2、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
3、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安全性鉴定表 |
4、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
5、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 |
6、改造前、中、后照片 |
7、资金拨付凭证 |
8、满意度调查表(格式自拟) |
|
备注: |
附件2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村(居)委会:
我是 村民小组的村民 ,全家 口人,是 (①农村易返贫致贫户、②农村低保户、③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⑤农村低保边缘家庭、⑥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居住房屋建于 年, 平方米, 结构(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土混杂结构、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对房屋进行改造,本人选择 (维修加固或新建)的方式进行 (农村危房改造),现申请政策补助资金。
我承诺:我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申请改造的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房,新建房屋验收通过后30日之内将旧房拆除。
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3
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安全性鉴定表
1.基本信息 | |||||||||||
户主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2.房屋信息 | |||||||||||
地址 |
县(市、区)镇(乡)村组 |
建造年代 |
年 | ||||||||
结构形式 |
□土木 □砖木 □砖土混杂 □木结构 □石木 □砖混 |
设防烈度 |
度 | ||||||||
层数 |
□单层 □两层 |
开间数量 |
间 |
建筑面积 |
㎡ | ||||||
墙体材料 |
前墙:后墙:山墙:内横墙: | ||||||||||
屋面类型及材料 |
□平顶 □单坡 □双坡 ;□柁梁+檩条 □木屋架+檩条 □穿斗木构架 □硬山搁檩; □小青瓦□粘土平瓦 □钢板瓦 □树脂瓦 □草泥顶 □茅草顶 □石板屋面 □预制板 (可多选) | ||||||||||
3.房屋危险状况与评定 | |||||||||||
Ⅰ房屋各组成部分: | |||||||||||
地基基础 |
□a级:完好,地基、基础稳固。 |
□b级:基础埋深略小;有轻微不均匀沉降。 | |||||||||
□c级:基础埋深偏小;有明显不均匀沉降。 |
□d级:地基失稳;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 ||||||||||
承重墙 |
□a级:砌筑质量良好;无裂缝、剥蚀、歪斜。 |
□b级:砌筑质量一般或较差;有轻微开裂或剥蚀。 | |||||||||
□c级:砌筑质量很差;裂缝较多,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 ||||||||||
木柱、梁、檩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有轻微干缩裂缝。 |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6。 | |||||||||
□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纹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柱础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柱础严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
木屋架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 |
□b级:有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自身稳定性较差。 | |||||||||
□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明显歪斜;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端部支座失效;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严重歪斜;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
混凝土柱、梁 |
□a级:表面无剥蚀;无裂缝;无变形。 |
□b级:表面轻微剥蚀,或出现轻微开裂。 | |||||||||
□c级:表面剥蚀严重;出现明显开裂、变形。 |
□d级:表面剥蚀严重,钢筋外露;出现严重开裂、变形。 | ||||||||||
屋面 |
□a级:无变形;无渗水现象;椽、瓦完好。 |
□b级:局部轻微沉陷;较小范围渗水;椽、瓦个别部位有损坏。 | |||||||||
□c级:较大范围出现沉陷;较大范围渗水;椽、瓦有部分损坏。 |
□d级:较大范围出现塌陷;大范围渗水漏雨;椽、瓦损坏严重。 | ||||||||||
Ⅱ房屋整体: | |||||||||||
□A级:没有损坏,基本完好; (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应为a级;土木、砖土混杂结构,及泥浆砌筑的砖木、石木结构不应评为A级) |
□B级:轻微破损,轻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b级;土木、砖土混杂结构,及采用砌筑的砖木、石木结构最多可评为B级) | ||||||||||
□C级:中度破损,中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 |
□D级:严重破损,严重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d级) | ||||||||||
Ⅲ房屋抗震构造措施:□基本完备 □部分具备 □完全没有 | |||||||||||
4.建议□加固维修 □拆除新建 | |||||||||||
鉴定负责人:
鉴定成员: |
机构(单位):
鉴定日期:年月 日 |
附件4
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农户 情况 |
省辖市 |
|
县(市、区) |
|
乡(镇) |
| ||||||||||
村级组织 |
|
村民小组 |
|
联系电话 |
| |||||||||||
户主姓名 |
|
身份证号 |
|
民族 |
| |||||||||||
低收入群体类型 |
□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低收入群体认定部门(盖章) 年月日 | ||||||||||||||
家庭成员情况 |
是否有 少数民族 |
□是□否 |
是否有 退役军人 |
□是□否 |
是否有 残疾人 |
□是□否 |
是否有老年人 |
□是□否 |
是否 有儿童 |
□是□否 | ||||||
改造前 房屋 情况 |
房屋结构类型 |
|
房屋 面积 |
|
房屋 层数 |
|
房屋建造年代 |
| ||||||||
鉴定(评定结果) |
□C级□D级□抗震不达标□无房户 | |||||||||||||||
申请改造类型 |
□危房改造 □抗震改造 |
是否同步实施 农房节能改造 |
□是 □否 |
是否同步实施 无障碍改造 |
□是 □¨否 | |||||||||||
房屋 改造 情况 |
改造方式 |
□修缮加固□原址翻建□异地新建□房屋置换□无房新建□其他 | ||||||||||||||
建设方式 |
□自建 □统建 |
施工方类型 |
□施工单位 □个人 |
施工方名称 |
| |||||||||||
改造后房屋面积 |
平方米 |
改造后房屋产权 |
□归农户□归村集体 □其它 | |||||||||||||
施工 进度 情况 |
列入计划的年度 |
|
批准日期 |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
资金 情况 |
补助资金 |
中央补助资金: 地方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总额: |
农户其他 自筹资金 |
| ||||||||||||
村级组织 评议意见 |
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建议列为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村级组织(盖章) 调查人:村主任:年月日 | |||||||||||||||
乡镇政府 审核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公示,建议列为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审核单位(盖章) 调查人:审核人:年月日 | |||||||||||||||
县级 审批意见 |
经研究,同意乡镇意见。 批准单位(盖章) 批准人:年月日 |
附件5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
河南省 市 县 镇(乡) 村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改造危房等级:□C级 □D级 □无房户 C级危房维修部位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果 |
填表说明 | |
是否满足设计及质量要求 | ||||
1 |
结构布置 |
|
1、根据《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逐项验收填写。 2、拟验收房屋两层及以上时必须验收第14项;一层房屋如设置第14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 3、验收合格项在相应结果栏目中填“√”,不合格填“×”,不必验收填“○”。 4、D级新建须验收项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为验收不合格。 5、C级危房针对修缮加固部位选填,检查项目不能涵盖修缮加固部位的,请在“其他”栏目中补充说明。 | |
2 |
结构尺寸 |
内墙面净距 |
| |
3 |
净高 |
| ||
4 |
地基 |
| ||
5 |
基础 |
| ||
6 |
墙体 |
| ||
7 |
梁、柱、楼板 |
缺陷 |
| |
8 |
尺寸偏差 |
| ||
9 |
门窗 |
| ||
10 |
屋面 |
| ||
11 |
室内地面 |
| ||
12 |
墙面抹灰 |
| ||
13 |
饰面砖 |
| ||
14 |
楼梯栏杆 |
| ||
15 |
室外排水 |
| ||
16 |
配电 |
| ||
其他: | ||||
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危改户对验收结果意见(签字):□满意□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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