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用地单位和个人严格保护耕地、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从严整治基层执法不严不实问题,新蔡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公开通报2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问题。
一、朱某某违法占用耕地建彩钢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新蔡县弥陀寺乡小朱庄村村民朱某某未经批准在承包耕地上建彩钢棚,经查,其所占用的0.34亩耕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已于当月依法拆除复耕。
【警示意义】
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朱某某无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八不准”要求,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就擅自占地建彩钢棚,属于典型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近年来,我县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任何违法占地行为,既要承担法律责任,在经济上也会付出巨大代价。
二、练村镇毛营村委会占用耕地1亩建地坪及道路案
【基本案情】
2023年,毛营村民委员会在村村室前,占用耕地1亩建设地坪及道路,2023年6月年被卫片监测到,无任何用地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行为。2024年5月,新蔡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给予乡村两级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务处分。
【警示意义】
毛营村民委员会违法占用耕地建地坪及道路,属于典型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性质恶劣。当地政府日常监管缺失,执法不严不实。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必须坚持既查事又查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中共新蔡县委办公室文件《新蔡县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林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办〔2021〕1号)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对乡镇(街道)不认真履行巡查、制止、查处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乡镇(街道)相关人员责任。对违法占地、非法取土行为,未及时发现或发现了不劝止、不报告,甚至默许、纵容的,严肃追究乡村两级干部的责任。
PDF下载 |
2024年7月5日
![]() |
备案/许可证编号:豫ICP备15030817号 网站标识码:4117290002 主办:新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6-5922157 单位地址:河南省新蔡县新正路中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