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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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下放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的公告
浏览次数:1066 投稿:zHM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2

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下放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豫办〔2020〕2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豫政文〔2022〕229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驻政文〔2023〕23号)要求,决定将部分县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限下放到乡镇行使。

各乡镇要根据权限下放情况,及时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

权限下放后,原实施机关在乡镇区域范围内不再行使下放的权限,由乡镇统一行使;继续行使的,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一律无效。下放的行政处罚权设立半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原实施机关要派员全程参与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并及时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附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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