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新蔡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4月28日,对新蔡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疗保障局)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新蔡县医疗保障局规格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与价格管理股、基金监管与招标采购股4个股室,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机构新蔡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规格为副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79名,实有人员77名。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实有人员9名。
(二)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属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根据《新蔡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新财办预〔2021〕3号),2021年初,县财政局批复县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49276524元,2021年县医疗保障局实际预算支出执行20371323.18元,执行比例为41.34%。
二、审计评价意见
县医疗保障局提供的2021年度会计账簿、凭证、数据与依照现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审计后认定的数据基本上是相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状况,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财政收支基本合规,但还存在未向所属二级机构批复预算、支出未纳入预算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向所属二级机构批复预算
经审计,县财政局2021年9月26日批复了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支预算,县医疗保障局未按照规定向所属单位批复收支预算。
(二)支出未纳入预算4992.81元
经审计,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实际支出水费1969.23元、电费2503.58元、其他交通费用520元,合计金额4992.81元,未纳入预算范围。
(三)往来款清理不及时375610.38元
经审计,县医疗保障局及其所属二级机构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合计375610.38元。其中:局机关21204.12元;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354406.26元。
(四)支出不规范241080元
经审计,县医疗保障局列支印刷费未附印刷票样、合同、印刷品分配方案及会议纪要、打印费未附清单、列支加班就餐费未附菜单、办公费未附清单章等合计241080元。
(五)超标准列支费用1465元
经审计,县医疗保障局及所属二级机构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超标准报销出差补贴、交通费、加班就餐费等合计1465元。其中:局机关1225元;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40元。
(六)应建立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经审计,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应建立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七)应建立未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经审计,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应建立未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八)应建立未建立软件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经审计,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应建立未建立软件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九)应编制未编制正版软件采购预算
经审计,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应编制未编制正版软件采购预算。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新蔡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新蔡县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据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逐项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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