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2年7月25日 |
名称: |
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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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新政〔2022〕3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2〕6号)要求,县政府对2022年4月13日前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新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蔡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2017〕48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新蔡县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6件)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新蔡县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1 |
新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蔡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新政办〔2017〕48号 |
2 |
新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新政办〔2017〕57号 |
3 |
新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蔡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的通知 |
新政办〔2017〕58号 |
4 |
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蔡县中心城区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新政〔2017〕63号 |
5 |
新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蔡县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备选库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新政办〔2017〕164号 |
6 |
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 |
新政文〔2020〕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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