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会议精神,深化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同时确保 2020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大班额”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制度,努力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正公开”的招生入学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执行划片招生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为辅”的方式,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计划内余额,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派位工作。
(二)坚持免试入学
县教育局负责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学区划分、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等。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坚决杜绝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等违规行为。
(三)严禁超计划招生
各学校必须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民主研究学校招生计划,围绕严格控制大班额的招生目标,根据学校师资、教室等条件,科学制定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计划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各校必须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四)坚持控辍保学
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坚决消除起始年级大班额
继续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有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起始年级大班额零增量。同时,现有超大班额、大班额的数量要有化解消除方案,确保到 2020 年全面消除超大班。
(六)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应在 2020 年8月10 日-15日持以下证件材料到教育局教育科申请办理入学手续:(1).务工证明(劳动部门出具的格式劳务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2).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3).原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4).全家户口簿;(5).随迁子女入学审批表(附件 3)。中小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分配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并坚持一视同仁,切实落实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
三、相关政策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2020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报到时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户籍所在辖区小学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县教育局备案。初中:持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到户籍所在片区初中学校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持户口簿、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登记入学。
城区学校要按照以下招生日程组织招生。
8 月 10 日前为片区内学生报名时间;8 月10-15 日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间;8 月 22 日,教育局统一批转各学校接收随迁子女名单;8 月 25 日,各初中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二)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和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学校,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
(四)全面贯彻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河南省教育厅已经建立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以后各学校都要通过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五)积极落实义务教育均衡政策
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重新备案。2020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都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以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从治理择校、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周密谋划,切实制定好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全面完成 2020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 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
各相关学校一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对招生入学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的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防止辍学,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切实履行各级招生职责
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的主体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通过属地学校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的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四)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生走”等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严禁招收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
(五) 提高学区制办学水平
2019 年教育局印发了《新蔡县教育局进一步完善学区制合作办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新教文〔2019〕285 号), 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创新办学模式,强化管理,提高质量,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六)健全招生应急工作预案
各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要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出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针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往年的易发问题,制订好相关预案,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创造稳定和谐的招生环境。
(七)规范招生工作纪律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 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划片规定的服务区域、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城区学校服务区域、招生计划附后)。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 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鼓励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对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2.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把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招生计划(班额按照公办学校标准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本辖区生源就学需求,合理确定面向区域内和区域外招生计划数及校车服务半径(原则上控制在 5 公里以内)。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抢揽生源,严禁不报计划乱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超规模招生、超班额编班。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经中心学校批准、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备案后方可发布。发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与备案内容相一致,不得在备案后再随意改动。学校校长要对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报县发改委批准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经批准或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3.严格落实招生计划,控制超大班额。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起始年级大班额零増量, 2020 年出现大班额,突破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 将不予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并对学校校长问责。
4.明确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提前招生、组织入学考试等违犯招生工作纪律,扰乱招生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公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超计划招生,造成起始年级大班额的学校校长,全县通报批评,监察室进行约谈,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希望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加强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及学生家长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各学校要严格招生政策规定, 狠抓招生工作落实,确保 2020 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963729168(教育科)
18300787330(民办科)
新蔡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6日
附件1
新蔡县 2020 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
学校名称 |
招生区域 |
今是中学 |
北湖居委会、胜利街、和平街、人民街、大众街、航运公司、东湖居委会(华星路 以北)、新华街(华星路以北) |
体育中学 |
东湖居委会(华星路以南)、新华街(华 星路以南) |
古吕中学 |
西城街、三里湾居委会、振兴街、 西郊居委会、永康居委会、永宁居委会、滨河居委会 |
月亮湾中学 |
月亮湾街道 |
第五中学 |
今是街道 |
思源实验学校 |
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实验小学 |
人民街、和平街、胜利街、航运公司 |
一完小 |
大众街、新华街、东湖居委会 |
汉杰小学 |
西城街、振兴街、永康居委会 |
电力小学 |
永宁居委会、西郊居委会 |
北湖小学 |
北湖居委会 |
三里湾小学 |
滨河居委会、三里湾居委会、振兴街 |
月亮湾小学 |
月亮湾街道 |
附件2
新蔡县 2020 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学 校 |
年级 |
班数 |
招生计划 |
今是中学 |
7 |
20 |
1100 |
体育中学 |
7 |
4 |
200 |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 |
7 |
10 |
500 |
古吕中学 |
7 |
10 |
500 |
月亮湾中学 |
7 |
10 |
500 |
现代双语学校(初中部) |
7 |
20 |
1100 |
明英中学(初中部) |
7 |
52 |
2800 |
今是清华园 |
7 |
28 |
1500 |
实验中学(初中部) |
7 |
18 |
950 |
第五中学 |
7 |
12 |
600 |
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
7 |
4 |
200 |
新时代实验学校初中部 |
7 |
16 |
720 |
求实学校初中部 |
7 |
10 |
450 |
实验小学 |
1 |
7 |
360 |
月亮湾小学 |
1 |
6 |
300 |
现代双语学校(小学部) |
1 |
8 |
400 |
蓝天实验学校 |
1 |
11 |
500 |
实验中学(小学部) |
1 |
3 |
165 |
明英中学(小学部) |
1 |
16 |
800 |
古吕一小 |
1 |
8 |
360 |
汉杰小学 |
1 |
3 |
135 |
电力希望小学 |
1 |
2 |
90 |
三里湾小学 |
1 |
2 |
90 |
北湖小学 |
1 |
3 |
165 |
蔡州明德实验学校 |
1 |
9 |
405 |
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
1 |
4 |
180 |
新时代实验学校小学部 |
1 |
8 |
320 |
求实学校小学部 |
1 |
2 |
80 |
合 计 |
|
305 |
15605 |
附件3
新蔡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审批表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
原就读学校(全称) |
|
|||||||
全国学籍号 |
|
学校标识码 |
|
|||||
户籍所在地 |
|
|||||||
现住址 |
|
|||||||
申请学校、年级 |
(学校) |
是否同意
调剂学校 |
|
|||||
年级 |
||||||||
申请理由 |
监护人: 联系电话: |
|||||||
审查意见 |
教育科 监察室 年 月 日 |
|||||||
教育局主管局长意见 |
|
|||||||
分配学校、年级 |
|
注:此表适用于随迁子女(外省、本省外县户籍)申请就读我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无需填写 2-3 行),所填内容需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审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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